中共渭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管理,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规定精神,现就做好事业单位2020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报送的时间及对象
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事业单位完成年度报告的报送。
对象: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领取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
二、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包括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2.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情况);
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5.资产损益情况;(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年初数和年末数))
6.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7.涉及诉讼情况;
8.社会投诉情况;
9.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10.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年度报告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网上提交)。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3.上一年度年末《资产负债表》(单位负责任和会计签字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4.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5.办公用房已搬迁的单位,需提交新住所土地使用证或新租用房屋的合同或者证明有关证明文件。
6.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应上传加盖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国有资产证明”图片及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的年度报告书扫描件。
四、年度报告公示程序
年度报告公示须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网上提交,具体操作如下:
1.事业单位要对2020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以及《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形成年度报告,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系统”提交年度报告。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无需向登记管理部门报送纸质材料,纸质年度报告网上扫描上传并自行留存,以备后续监督抽查。
2.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审查中认为材料内容需调整的,应要求事业单位首先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之后再对修改后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网上内容和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举办单位对审查合格的年度报告书须签署“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栏。
3.登记管理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材料内容不全不准确的,要求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重新增补。
4、在年度报告公示网上提交后,事业单位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条例》规定,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在各自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给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报送一份公示证明,写明公示网站名称及公示时间,并盖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事业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经举办单位审定并出具不公示该年度报告的审查意见后,按保密规定向登记管理部门报送纸质材料,不在网上进行公示。
2.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组织、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严格把好质量关,各事业单位法人要认真准备有关材料,按时送报,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3.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增加或减少超过20%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以及有其它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事业单位,请在报审前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事项,然后再进行年度报告。变更登记材料中“国有资产证明”中加入举办单位开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联系人:柴文霞
联系电话:15101788565
中共渭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