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

【来源:渭源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0-04-28 】 【选择字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85日颁布施行。这是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部法规,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全面引导全县广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严格遵循《条例》,现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主动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及时将《条例》和《条例释义》纳入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理论学习必学科目,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开展专题培训、知识测试、研讨交流等专题活动,持续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树牢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和“编制就是法制”思维。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1-10月)。充分利用渭源党政网、渭源党建网、渭源机构编制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载体,开展重点专题宣传;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印制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大力普及《条例》内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成效,使广大领导干部及时掌握和熟知《条例》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开展知识测试(4-5月)。为不断提升各乡镇、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条例》的掌握和运用实践能力,我办将对《条例》具体规定开展知识测试。4月份组织县委编办干部集中开展知识测试,5月份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知识测试,使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及机构编制业务人员在测试中进一步加深对《条例》规定的理解认识。

(三)开展学习贯彻《条例》专题辅导(6-7月)。7月份,县委编办将组织一期机构编制业务知识及《条例》的专题辅导培训活动,促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和机构编制业务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研讨交流(10月底前)县委党校要组织在领导干部培训课上开展交流研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交流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在日常工作中熟练掌握、准确运用。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落实。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要求,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集中学习、知识测试、研讨交流等环节内容。具体业务人员要于428日前登录“渭源机构编制网”“法制工作”栏目下载打印《条例》原文及测试试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充分学习宣传《条例》的基础上完成对单位领导班子和业务人员的知识测试,并汇总填报统计表(见附件),于525日前将测试人员成绩报送县委编办。测试试卷由各乡镇、各单位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委编办将按照县委编委领导要求,联合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分阶段开展《条例》贯彻落实的专题检查,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凡《条例》禁止的行为,必须严肃杜绝,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经验宣传。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探索新途径,创新新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典型经验宣传,不断提高《条例》覆盖面和渗透率,共同营造遵循《条例》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报送1学习宣传《条例》情况的信息,于1025日前报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总结。

联系人:祁晓芬         话:0932-4134889

信息报送邮箱:820791533@qq.com

 

附件:1.《条例》知识测试情况统计表(一)

2.《条例》知识测试情况统计表(二)

 

 

 

 

            中共渭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427

 

       

《条例》知识测试情况统计表.doc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