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三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8-26 】 【选择字号:

近年来,渭源县委编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从三个方面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肃性。

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刻把握机构编制工作鲜明政治属性的首位要求。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首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县委编办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管机构编制要求,结合党支部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持“每日学习强国、每周例会分享、每月交流心得、每季总结提炼”等学习方式,持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不动摇的政治思维。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严格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认真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在制度和机制上严格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党管机构编制的制度性。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县委编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机构编制改革和管理推进到哪里,法治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持续深化以改革和管理实践带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工作,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主动适应深化改革、创新管理的需要,在守住纪律“红线”和总量“底线”的基础上,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推动全县机构编制资源高效配置和利用。健全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事重增编、事去减编、事毕收编”动态管理格局,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强化编制使用科学性,依托实名制系统基础数据,进一步强化编外人员管理的规范化。

持续抓好执行监督检查。县委编办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对全县机构设置、编制资源配置、机构编制管理等各环节内容精准审核,坚决做到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突破总量限额增加编制。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和核查工作,定期开展机构编制“回头看”,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各单位落实“三定”规定及履行职责情况、机构运行、挂牌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严肃查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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