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编办创新编制管理 狠抓控编减编工作
渭源县编办创新编制管理 狠抓控编减编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控编减编精神,我县编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县实际,扎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一是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机构编制部门一个部门承办、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的“三个一”审批制度。严格专题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的事宜,都由乡镇或主管部门向县编委写出专题请示,由县编委统一研究,杜绝了部门或乡镇擅自设立、更改机构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机构审核,严格审查机构设立、变更的依据,加大机构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消除无办公场所、无工作人员、无履行职责的“空壳”机构,在机构设置方面始终坚持做到了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和多撤少建。严格机构审批权限,对副科级以上单位的设立、调整事项,均提交编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后,报请市编委审批,多年来,我县没有私自提高机构规格和擅自设立副科级以上机构的问题,也没有部门自行设立机构的现象。
二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印发《渭源县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明确了纪检、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职责,将协调配合机制制度化。建立了编办、人社、财政三部门工资联审制度,形成了综合约束机制,夯实了全县干部职工底数。建立了编委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两个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将全县各类编制始终控制在省市下达的编制总盘子内。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严格做到了行政、事业编制不混用,全额、差额编制不混用,县、乡编制不混用,做到了专项编制专用。在严格控制编制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单位职能调整和实有人员变动情况对单位编制及时进行调剂,几年来,我县撤销职能弱化事业单位10多个,调剂编制300多名,盘活了编制存量,保证了重点领域的用编需求。
四是严格机构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坚持“核编在先,进人在后”、“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在单位新进人员招考、人员调动、领导配备方面,都先由编制部门审核编制和领导职数,最后才由相关部门办理人员调动和核拨经费,规范了新进人员入编程序。规范和加强了干部管理,制定出台了《渭源县乡镇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渭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了人员管理,下大力解决人员混编混岗问题。在严把人员进口关的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服务人员和民生项目人员的选拔,积极鼓励这些人员参加公务员考试,每年空出一定的编制,将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村官安排到乡镇事业单位就业。
五是加强机构编制督查。我县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设置和配备了编委督查室主任,在编办内设了机构编制督查股,为督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为了加强社会的监督,设置了专门的举报信箱和监督电话,广泛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每年由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县直单位和乡镇开展全面督查,清理发现一些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和审批联动机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