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超同志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作出批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7-12 】 【选择字号:

    3月2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主任戴超同志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作出批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并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反复研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重点、方法和步骤,及早着手准备,加强学习调研,切实把各县区各部门的意见摸清楚,把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弄清楚,确保全市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同时,控编减编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坚持机构先撤后建、人员先审后进、职数先核后配的原则,切实解决好机构超、编制超、人员超、供给超的问题。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四个不得”要求,建立依法管理的制度机制,切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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