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全面开展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8-26 】 【选择字号: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管理,强化事业单位法人日常监管,县委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规范与优化、服务与监管相融合的原则,严格控制设立登记事业单位增量,清理规范存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已设立登记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

系统性排摸,明晰底数。全面梳理我县已设立登记事业单位基本信息,通过实地核查,重点排摸“小弱散”事业单位,查看事业单位标牌、印章、办公场所及职责运行管理是否规范、业务活动开展是否正常及法人证书刊载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等情况,分类建立了已撤未撤、应变未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台账,确保已登记机关事业单位依法依规高效运行。目前核查已撤未撤4家(资产和账务未清算完),应变未变0家。

全流程服务,高效推动。在各事业单位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时,全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尤其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时,查看依据编委撤销文件办理注销登记进展情况,特别在国有资产处置、债权债务承接等清算难点问题上,重点关注、积极协调、加强指导,在办理注销登记时采用“容缺受理”的方法,缩短业务办理时限,提高办结率符合规定的采用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加快办理进程针对因历次机构改革造成的个别历史遗留问题,督促主管部门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妥善处置资产,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已设立登记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联动式监管,提升质量。畅通退出渠道,确保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进得来、出得去,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性活动,对脱离宗旨和业务范围规定的业务、抽逃开办资金等情况联合举办单位、财政、人社、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联合监管,形成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机制。结合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业务检查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工作,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等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提高日常监管质效。

编办概况